曲線走到八時十分,忽然斷了。十二分鐘後,線條才重新出現,繼續往右延展。圖上的留白不長,卻留下了一個問題:那段時間的濃度,究竟如何?不妨先看一個假設情境:某個空氣監測點每分鐘預定產生一筆資料,上午 8:10 到 8:21 的十二筆資料缺失,其餘時間有有效紀錄。
空白表示沒有可用觀測,並不表示濃度為零,也不能證明當時沒有污染。濃度可能平穩,也可能有變化;只靠這張圖,我們無從知道。即使缺口前後的線條接近,也沒有足夠依據把中間看不見的十二分鐘說成同樣平穩。
假設 8:00 到 8:59 原定取得 60 筆,其餘 48 筆依專案規則判定有效,這一小時的資料完整率就是 48 除以 60,等於 80%。這個比例說明有效資料占預期資料多少,不能代替儀器準確度的確認,也不能單靠它認定資料適合某項用途。80% 只是算例,不是通用合格門檻。

缺口從哪裡來,答案可能不只一種。設備停電、通訊中斷或維護,都可能使資料暫時缺失;資料也可能已經收到,卻未通過品質檢查。台灣環境部的一般測站歷年資料以空白表示缺值,並對不同檢核無效資料加註記號。相同的留白,背後未必是相同的資料狀態。
要追查這十二分鐘,可以先把監測時間、設備紀錄、傳輸紀錄及品質註記排在同一條時間軸上。在這個假設情境裡,追查可以從手上已有的紀錄展開;不同設備留下的線索不盡相同。每找到一項線索,就記下它能確認的事,以及仍未查明的部分;原因尚未確認時,保留「待查」。
先看供電與設備運轉紀錄:那段時間是否斷電、重新啟動,或進入維護狀態?若有相符的時間,可縮小查找範圍,但不能只因附近出現一次重啟,就斷定十二筆都由此造成。設備恢復運轉,也還需要確認後續是否已正常量測與記錄。
再看通訊與接收端。若設備端仍有紀錄,平台卻沒有收到,便應查傳輸失敗或延遲回傳的可能。核對時要分清量測時間與接收時間:下午收到的一筆資料,可能對應上午的觀測。若把接收時間直接當量測時間,原來的缺口可能仍未被正確補上。
接著回到原始檔,確認相應時段是否真的有資料、時間標記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重複紀錄。同時保留原檔與匯入紀錄,才有依據追查資料在哪一層少掉。畫面沒有顯示,可能是傳輸、匯入或呈現環節的問題;在核對以前,不宜一概寫成儀器沒有量到。
若原始資料已收到,則要接著查品保、校正與維護紀錄,確認哪些資料因何被判為無效。數值存在,不等於已可使用;某筆資料被排除,也不等於整段時間都應套用同一原因。日本環境省的監測手冊提醒記錄缺測原因,便是讓設備維護與數據確認有跡可循。
「未收到」與「已收到但無效」因此值得分開保留。前者仍可能等到資料回傳,後者則需要查明品質判定的依據。倘若所有狀態都只存成一個空白,日後接手的人便難以辨認該查傳輸,還是查量測品質,也無法知道原先排除資料的理由。

十二分鐘連續缺失,和十二筆零星散落在一小時內,雖然完整率一樣,留下的觀察條件卻不同。前者有整段無法觀察的區間;後者在不同時間點留下缺口。若工作關心某個特定時段的變化,缺口與該時段是否重疊,就比單一百分比更能說明限制。
報告因此需要交代資料區間、預定間隔、應有筆數、有效筆數及有效判定方式,讓讀者看得懂分母從何而來。若專案對停機或維護時段另有計算規則,也應說明適用方式,不能為了讓比例好看才事後改動分母。再標出缺失位置,完整率才有可核對的背景。
圖上則讓曲線在缺值處斷開,並註明缺失時段。如果分析需要插補估計,應保留原始缺值,將估計值與實測值清楚區分,說明方法及適用限制。連起來的線可以協助分析,但不會因此成為當時確實量到的證據,也不宜讓讀者誤認十二分鐘已有觀測。
遲到的資料日後補回,先核對量測時間、來源及重複情形,再依專案品質規則判定是否有效。收到十二筆,並不表示有效筆數必然增加十二筆;只有確認符合規則的資料,才能依其用途納入統計。原先被判無效的資料若要更改狀態,也應留下理由與依據。
有效資料範圍一旦改變,就要重算受影響時段的完整率,以及使用這批資料的統計與圖表,確認相關報告是否需要更新。若只補了資料表,摘要仍沿用舊結果,讀者看到的便是兩個版本。在此之前,報告中的最高值只是現有有效資料的最高值,缺口內有沒有更高濃度仍然未知。
更新時可記錄資料版本、處理日期、變更時段、品質狀態與重算項目,並保留前一版結果及修正原因。哪些欄位需要留下,取決於資料流程與交付要求;重點是讓後來的讀者找得到修改依據。交付給別人時,也要指出哪個版本已納入補回資料,讓下一次引用有所依循。
環境部的監測網品保規範以有效資料占應蒐集資料的比例說明完整性;美國環保署的感測器指引則強調依監測目的規劃品質。官方測站與一般感測器的用途、品保方式不同;涉及安全警報或法定監測,仍須依適用規範與專業判斷處理。回到圖上,那十二分鐘能說到哪裡,仍得讓紀錄作答;能確認的寫清楚,暫時查不明的,也讓讀者看得見。
參考資料
MTI 巨晶彙審

